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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“两病”门诊用药“报销”比例最高80%

深圳“两病”门诊用药“报销”比例最高8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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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,我市推进分级诊疗,鼓励参保人签约家庭医生。

深圳商报2020年01月16日讯    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患高血压、糖尿病的门诊用药费用负担将进一步减轻。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,我市推进分级诊疗,鼓励参保人签约家庭医生。“两病”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,接受慢病健康管理服务的,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的“两病”药品门诊费用,大病统筹基金支付80%。

高血压、糖尿病是最常见的慢性病,这两种疾病在确诊之后,往往需要长期用药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深圳近日发布施行《关于完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》(以下称《通知》)。“两病”用药保障是在原基本医保基础上新增的待遇,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以享受“两病”专项门诊用药待遇,减轻门诊用药负担,增强保障能力。同时通过医保的引导作用,推进分级诊疗,促进家庭医生团队做实做细慢病管理工作。

据了解,《通知》明确“两病”门诊用药保障对象范围为已确诊为“两病”患者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、二、三档参保人。《通知》规定了差异化的“两病”门诊专项医保报销比例:一是参保人在医保定点社康中心就医使用“两病”药品,大病统筹基金支付50%;二是“两病”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,接受慢病健康管理服务的,由签约家庭医生开具的“两病”药品门诊费用,大病统筹基金支付80%。

《通知》明确“两病”待遇执行的医保药品目录及医保支付标准按广东省的规定执行。广东省医保局下发了《关于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范围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》,目录中包括了109种高血压药品和83种糖尿病的药品,同时公布了每种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,深圳市按照广东省统一规定执行。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应当为“两病”参保人优先选用甲类药品,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,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,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。(记者  徐恬)

[责任编辑:黄芷苑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