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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已合并实施

深圳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已合并实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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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并实施不是取消生育保险,不是将“五险”变成“四险”,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险种仍会继续保留。

深圳晚报2020年01月02日讯   2020年1月1日,深晚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,深圳市已完成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。市医保局表示,合并实施不是取消生育保险,不是将“五险”变成“四险”,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险种仍会继续保留。深圳市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不变,不会增加单位缴费负担,职工仍然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,且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(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)也不会因此降低。

市医保局提醒,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。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(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)不受影响,并不会因为合并实施而降低。两险合并实施后,深圳市生育保险参保登记、征缴方式、享受待遇途径、办事材料、操作系统等经办规程均不发生改变,仍按原途径办理。(记者许娇蛟)

[责任编辑:黄芷苑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