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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重疾补充保险又来啦

深圳重疾补充保险又来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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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4月24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2018-2019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保费标准为29元/人/医保年度。

一年一度的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(以下简称“重疾补充保险”)又要开始投保啦!记者从4月24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2018-2019医保年度重疾补充保险保费标准为29元/人/医保年度,投保时间为: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,保障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。

3类人群可团体方式参保

“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是2015年度深圳市政府推出的重大民生实事之一,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,通过政府采购由中标商业保险公司承办运营,保费标准执行中标商业保险公司的投标竞价。”市人社局副局长赵忠良向记者介绍,重疾补充保险2017-2020年合同周期的承办机构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平安),2018-2019医保年度保费标准为29元/人/医保年度,保障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。2018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,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团体、个人账户划扣、个人自费等三种方式办理参保缴费。

团体方式参保适用3类人群: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员工;2018年4月份社会医疗保险已缴费到账的在职员工家属;原单位退休员工。

团体参保由用人单位申报,申报时间为:5月1日9时至5月29日18时止;缴费时间:5月2日9时至5月30日18时止。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,通过“企业网上申报系统”选择“重疾参保”提交参保名单,1小时后再登录平安SZ20主页(www.pingan.com/sz20),进入“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团体参保通道”,确认参保名单并完成缴费操作。

个人账户余额4488元以上可划扣参保

第二种参保缴费方式是医保个人账户划扣。今年5月31日个人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4488元且在6月未申请不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,由市社保局于6月30日18时进行个人账户统一划扣。

重疾补充保险采取自愿参保,不愿参保的人群可申请不参保,办理方式是:一、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(网址:https://e.szsi.gov.cn/siservice/)申请:在6月1日9时至6月30日18时期间,参保人可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,按提示进行不参保操作。二、手机短信回复:在6月3日至6月10日期间收到“个人账户足额划扣参保”提示短信的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,如申请不参保的可以短信回复N,回复截止时间为6月20日。

个人现金参保线上线下均可办

适用于前述两种参保办理方式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,可自愿采取个人缴交现金方式参保。办理时段为:6月1日9时至6月30日24时。

参保人可关注“深圳人社”、“深圳社保”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资讯,通过平安的微信公众号“城市一账通”或“城市一账通”APP进行线上办理参保缴费,或携带身份证件、社保卡前往深圳社保各分局(站)的平安服务窗口(办事网点名单详见http://www.szsi.gov.cn/sbjxxgk/jgzn/pcjg/)现场办理参保缴费。

更多资讯请关注市人社局和市社保局的官网、微博、微信公众号以及平安的“城市一账通”微信公众号、“城市一账通”APP。

累计赔付近4亿元

记者了解到,深圳重疾补充保险在全国创新模式,保障待遇包括两项:待遇一是住院医疗费用“二次报销”,上不封顶。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,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,按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》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、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,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%,待遇享受与具体疾病名称无关,不设最高支付金额。待遇二是特药费用。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,被保险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《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》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,由承办机构支付70%,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。目前共11个重疾药品纳入《药品目录》,包括治疗肺癌、乳腺癌、肠癌、白血病、强直性脊柱炎、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11个医保目录外高值药品。

据介绍,自2015年11月1日落地实施以来,重疾补充保险相关工作进展平稳、顺利,赢得了各方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。2015-2016医保年度参保486万人,2016-2017医保年度参保504万人,2017-2018医保年度参保625万人,截至2018年3月31日,三个医保年度合计赔付39887.39万元,受益人数33232人,单人获赔付最高额73.48万元。(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余励斯)

[责任编辑:黄芷苑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