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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 尔康制药接证监会罚单

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 尔康制药接证监会罚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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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,根据《证券法》的有关规定,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。

尔康制药(300267)18日晚间发布收到中国证监会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的公告。

公告称,此前公司于2017年8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《调查通知书》,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,根据《证券法》的有关规定,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。2018年4月18日,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(以下简称“湖南证监局”)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主要内容如下: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已由湖南证监局调查完毕。经查明,公司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:1. 2015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18058880.00元,虚增利润15859735.04元,占当期合并报表披露营业收入的1.03%,净利润的2.62%。2. 2016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255075191.84元,虚增净利润232254448.80元,占当期合并报表披露营业收入的8.61%,净利润的22.63%。尔康制药于2016年4月、2017年4月分别公告了2015年年度报告、2016年年度报告,存在虚假记载。

尔康制药的上述行为违反有关规定,湖南证监局拟决定:(一)对尔康制药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60万元罚款;(二)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帅放文、刘爱军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;(三)对其他责任人员王向峰、杨海明、帅友文、帅瑞文、高振亚、罗琅、张曲曲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;(四)对其他责任人员王健、许中缘、左田芳、周伏军、陈文献、李义国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。

[责任编辑:黄芷苑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