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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消委会发布2015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
观澜纤美皇宫美容馆“98元一滴精油” 经营者宣传存误导

深圳市消委会发布2015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
观澜纤美皇宫美容馆“98元一滴精油” 经营者宣传存误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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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龙华新区观澜纤美皇宫美容馆“98元精油”消费纠纷,经营者宣传存误导。

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2015年深圳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,案例之:

龙华新区观澜纤美皇宫美容馆“98元精油”消费纠纷事件

【案情简介】

2015年10月,媒体对李姓兄弟两个消费者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纤美皇宫美容馆“98元精油”消费纠纷事件进行了报道,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议论。据媒体报道,消费者称经营者以诱导的方式将其带入美容店中,并在两个不同的房间内分别对消费者进行洗脸服务,服务结束后要求支付兄弟两人全部美容服务费用共计1600元。消费者认为价格畸高,随后报警,在警方调解下最终付费800元。媒体报道后,市消委会开展了现场调查及约谈经营者,并本着客观、公正的态度,将初步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向媒体通报,向社会公布。李姓兄弟随后主动到市消委会正式投诉纤美皇宫美容馆,希望接受市消委会的调查,要求经营者退回800元,同时希望监管部门就经营者价格欺诈、虚假宣传等问题进行严厉查处。

经调查,经营者与消费者始终各执一词,分歧主要有两点:一是消费者是否自愿消费、明明白白消费,经营者是否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;二是消费者所办的卡是优惠卡还是次卡,1600元(500元+1100元)是一次性消费还是预付式分期多次消费。另外,经了解,经营者并没有办理相应的卫生许可证,其美容师等工作人员也没有相应的健康证。

李姓消费者正式向消委会投诉后,经消委会调解,最终经营者同意退回李姓兄弟564元。

【案例评析】

经营者尤其是新设立的经营者,在开展经营活动前,必须全面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办理齐全的证照,取得合法主体资格,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,明码标价,货真价实,不得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、公平交易权等各项合法权益,建设良好的消费环境,让消费者放心消费。同时,应当根据经营条件建立、健全包括价格管理在内的经营管理制度,对销售的商品和服务有据可查。

再次提醒广大消费,在消费中坚决捍卫自身权益,坚持自主消费,明明白白消费,依法维权,对于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积极主张自身权益。同时,要理性消费、慎重选择,对经营者的低价或免费服务要多打个问号。消费者应当在消费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应的票据、合同(服务卡)等凭证,以便日后维权。

[责任编辑:刘雅琼]